关于调整富柏工业(深圳)有限公司A4050779宗地容积率的公示
富柏工业(深圳)有限公司A405-0779宗地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规划松福大道北侧。2006年12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6)4117号〕,2012年2月调整部分规划指标后核发《关于富士康松岗工业园调整规划设计要点的复函》(深规土宝函〔2012〕120号),约定容积率≤2.87,总建筑面积290030平方米。现该司来文申请部分调整规划指标。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原指标,容积率≤2.87;总建筑面积290030平方米,其中宿舍61900平方米,小型商业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医疗服务站1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
变更后,容积率≤2.87;总建筑面积290030平方米,其中宿舍62140平方米,小型商业服务设施2650平方米,医疗服务站110平方米,邮政所2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1月26日-2月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812454 传真:27800591
***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301/t20130129_78590.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