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16年宝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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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分类,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根据区府办《宝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深宝府办函〔2015〕32号,我区将于近期在住宅小区(城中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每个星期六的固定时段安排适当的活动场地、工作人员及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
二、逐步配置或完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并有指定回收联系人。
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此期间同时配合区城管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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