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动员大会暨我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献一策座谈会
2013年11月13日上午,区新社会组织党委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动员大会暨“我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献一策”座谈会,所属的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共15人参加。
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区民政局副局长朱爱玲首先作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动员讲话,随后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中,各支部都认为,要开展好区新社会组织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这是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先决条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听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做出样子、带头转作风、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
二是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区新社会组织党委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中共珠海市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要结合实际,突显特色。根据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分散、不易集中的特点,要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并结合实际开展,确保自选动作务实有效。
四是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活动的开展推进民政、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在座谈会上,每一名党支部书记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强化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提出了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限期整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需逐步解决的,及时向党员群众说明情况,逐步整改。各党支部书记表示,要积极引导党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