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扩大试点项目招标代理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有效***监管难题,提升监管效能,我局于2015年底完成了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试点项目)建设,按照珠海市2016年市政府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将于2016年开始建设“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扩大试点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扩大试点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一、项目内容
在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试点项目)14所试点学校的基础上,预计投入900万元建设扩大试点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试点学校30所,安装监控***头、交换机、视频服务器、显示器等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系统设计及配置硬件设备,扩大和增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来源,继续完善软件系统、完善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2.增加手机查看功能,开发手机APP,查看监控视频和珠海市食品药品科技工程系统;
3.增加查看监控视频的范围,让区、所监管人员和部分市民代表可查看监控视频。
二、遴选依据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三、参与单位参加遴选会议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 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企业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2. 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交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工程招标代理的相关业绩证明(项目合同书关键页或者项目验收报告);
5. 招标代理团队的能力相关信息,包括人数、专业职称资格证(附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6. 按照财政局核定此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为基数,提交报价并承诺优惠折扣;
7. 服务承诺;
8. 如有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可随材料一并提交。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编写、送审、发布信息、踏勘现场、开标、评标及资料归档等,具体招标工作内容按本工程招标工作的需要,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内容如下:
1.制定招标策划方案;
2.制定招标实施方案,提出招标工作建议;
3.收集、整理招标项目相关资料;
4.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把关、审核,并对这些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5.负责办理招标文件的申报审查、备案;
6.发布招标公告;
7.办理报名手续;
8.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9.发售招标文件;
10.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11.组织招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12.编写、印制开标和评标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13.协助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14.接受投标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书及保证金,筹办投标、开标会,做好开标记录,在甲方认可后中标人负责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5.组织评标工作;配合评委会做好询标记录,统计评标结果,协助评委会编写评标报告并提交招标人;
16.经招标人认可后负责发送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17.在招标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就专项问题组织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纪要的整理、分发工作;
18.整理、汇总招标资料,并移交招标人和招标管理机构存档;
20.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21.协助招标人办理退回投标人保证金,处理延长投标有效期等事件,做好施工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22.招标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招标工作关联的其他任务。
五、报名相关事项
提交书面资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包括:
(一)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备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
(三)有做过类似的项目经验;
(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请有意向合作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前按要求,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均需加盖公章)报送市局办公室(联系人:赵锡华联系电话:133****0395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楼407办公室)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