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珠海市教育科研指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科研是推动教育永恒进步的不竭动力,科研兴校、科研兴教已成全国教育界的广泛共识。为了加快珠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的发展步伐,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持续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整体质量,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新一届市教育科研指导小组成员。新一届市教育科研指导小组将参与市教育研究中心组织的规划制订、项目评审、研究指导、成果推广等一系列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方式:
自主申报和单位(学校)推荐相结合。
三、选聘条件:
(一)职称条件
被推荐人或申请人原则上应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适当降低职称要求。
(二)科研条件
被推荐人或申请人至少主持过1项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且已通过课题批准单位的验收。
被推荐人或申请人至少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研究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研究专著,且均为第一作者。
(三)其它条件
被推荐人或申请人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教育科研的态度和行为堪称表率,能够积极参加全市教育科研的咨询、指导工作。
四、选聘时间
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五、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表格形式);(2)职称复印件;(3)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4)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首末页)复印件、著作(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
六、其它事项
每个单位(学校)的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各区以区为单位上报,各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在此基础上择优聘任。
联系人:黄学军,联系电话:2121410,E-Mail;hxjyynu@163.com。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