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4掇刀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
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第三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
知(试行)》要求,现将4号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4
近年来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地区仍在违规上马重
化工项目,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发展带来负担。
二、整改目标
完成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规划环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
三、整改措施
严控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擅自批准相关项目。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未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今后将对照产业负面清单,严格项目审批。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3日,共7天)向
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电话:0724-2442009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