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201120122013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放2011、2012、2013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200号,***1),请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本人于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公司公章、领款收据(收款金额为资助金额的一半,加盖公司财务章,并注明公司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领款表格(***2),到深圳市外国专家局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并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办理领款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资助资格,补贴资金将退缴国库。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208室。联系人:高腾爽,联系电话:25944303,邮箱:gaotengshuang@foxmail.com。
特此通知。
***:1.关于发放2011、2012、2013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200号)
2.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领款表格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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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放2011、2012、2013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pdf
***2、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领款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