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质子治疗中心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占补平衡方案中补入地块法定图则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质子***治疗中心项目选址位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林地,同时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为生态控制区,涉及占用强制性内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督查分类处理意见》(深规土〔2017〕602号),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督查分类处理意见》(深规土〔2017〕602号),需补入新规划绿地,即将已批法定图则的建设用地调整成林地。为加快深圳市质子***治疗中心的建设,保障城市规划绿地规模不减少,拟对[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3-20地块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城市绿地总量不减少,拟补入地块位于深圳市平湖街道[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3-20地块,用地面积为48933平方米,现状为绿地,规划用地性质为特种仓库用地(W2),规划容积率为3.0。
二、规划调整内容
将[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3-20地块调整为两个地块,13-20-01地块用地性质为特种仓库用地(W2),用地面积调整为为42920平方米;13-20-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为农林及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6013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富安大道以北,平安大道以西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28905390,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规划调整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