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部分快速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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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深公交(通)〔2017〕220号
为改善高快速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在部分高快速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广深高速、南光高速、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沿河北路、香蜜湖路、沿河南路(深南立交至春风高架段)、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设有小型客车专用车道;每天0时至24时,除小型客车以外,禁止其他类型车辆在小客车道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小型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6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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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23:3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