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光明大队前往公明广场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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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切实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积极营造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12月4日,光明大队前往公明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首先,现场设立2块展板详细注明了当前“无牌扣,视频查,铁骑巡”的电动车常态执法管控方案,接着大队宣传员向市民群众派发《骑乘电动车“一戴两不”》、《以案为鉴,警示在心》等宣传单张,并以案说法,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现场共有400人参与宣传活动,发放精美礼品4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光明大队将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细化分工,齐心协力共创光明区和谐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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