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与东莞市行政区域界桩及更换底座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充分体现界桩的严肃性,提高群众对界桩保护意识,我市近期将对深圳市与东莞市行政区域界线上的界桩进行更换及增加底座,具体为:0B、1A、2、3、4、5、8、10、12、13、14号。
二、项目内容
(一)规格要求
(1)界桩:规格70cm×30cm×15cm
(2)底座:规格50cm×40cm×30cm
(二)材质要求
(1)界桩:采用花岗岩或大理石实心主体,双面22个凹面宋体红漆主题字,即“深圳、XX(号)、***、一九九七”,另一面为“东莞、XX(号)、***、一九九七”。
(2)底座:采用水泥浇筑,五面贴1.5CM光面大理石板为基体,朝深圳面刻“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移动或者损坏界桩是违法行为。深圳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12349”,***个鎏金主题字。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16年9月;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78,25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资质要求
(1)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2013年3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测绘质量事故和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广东省和深圳市等业务主管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
(3)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述所需提交资料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4)了解深圳与东莞市行政区域界线的走向,地况地貌及界桩位置。
五、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6日至9月2日下午5时。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2.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3.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4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须于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8室。联系人:王建华,联系电话:0755-25831700,传真:25832862。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和区划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