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向社会机构购买项目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校园,增强学校师生“扫黄打非”意识,我局拟向社会机构购买项目服务,组织策划开展“扫黄打非”进校园活动,活动方式包括:一个课件、一场虚拟互动的课外教学体验活动、一支宣教队、一场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2018年龙岗区“扫黄打非”进校园进课堂;
2、费用:总费用控制在30万元以内;
3、时限: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
二、资质条件
1、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工商登记执照;
3、项目服务提供方须指定一个团队提供项目服务;
4、项目服务提供方需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公告时间
2018年3月27日起至3月29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30日下午5: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社会机构的资质、服务范围、服务的方式、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社会机构简介;
2、工商登记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团队人员名册;
4、相关项目经验等证明材料;
5、项目活动策划方案。
以上(一)、(二)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须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到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财务监管中心收件人:黎***)。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张志钿,电话:28948316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