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海域使用权登记从11月1日起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11月1日上午,区国土规划局与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就番禺区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了交接仪式,我区海域使用权登记统一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区国土规划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有关会议和交接仪式。
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区国土规划局与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坚决贯彻落实,经过认真沟通,签订了《关于海域使用权登记资料整理移交备忘录》,确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海域使用权登记统一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双方还对我区海域使用权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的部门人员、档案范围、档案标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海域使用权是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继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做好不动产登记与海域管理工作衔接,对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强化海域物权保护、加强海洋管理、方便企业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区国土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