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江县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33号)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9〕74号)精神,经企业申报,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对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江车站和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66队两家企业进行了集中会审,认定这两家企业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拟给予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江车站一次性返还资金292052.19元(大写:贰拾玖万贰仟零伍拾贰元壹角玖分整)、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66队一次性返还资金109020.8元(大写:壹拾万零玖仟零贰拾元捌角整)。
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月18日),公示情况如有不实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向监督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8-8222202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