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非因工死亡纠纷案件
调解现场
3月21日,梁某因新建房屋需安装电源,经亲戚介绍把安装工程承包给梁某桂。24日下午,梁某桂派自己的弟弟梁某球***施工,梁某球在准备安装电盒时无明显诱因突发昏迷,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患者呈深度昏迷状态,自主呼吸消失,处于脑死亡状态。事发后,死者家属多次向梁某索赔,但双方对整个事件的责任认定各执一词,对赔偿金额分歧也比较大,对此,死者亲属方召集一帮社会人士先后在梁某家和长湴村委聚集闹事,事件发展处于剑拔弩张的态势,后经公安机关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导,事态得到平息,并约定当日下午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要求房东按照工亡标准赔偿相应的费用,而房东认为梁某系自身原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不属于工伤死亡,因此不同意赔偿。由于双方在具体赔偿金额上意见不一致,第一次调解未达成协议。调解人员见此情形,立即将双方分开,分头做双方的工作。一方面向死者家属表达慰问,耐心倾听家属诉求,认真重新梳理案情,邀请了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讲解了有关工伤认定的条件及相关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希望死者家属适当让步,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提出索赔金额;另一方面与房东沟通,表示虽然梁某球是非因工死亡,但希望其设身处地从家属方的立场出发,以人道主义的精神,适当提高补偿金额。
在通过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学习之后,双方情绪得到了缓和,调解员从双方利益出发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房东一次性补偿梁某医疗费等补偿金6万元。
最终,一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