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元岗街2007年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告
根据《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穗天办[2005]21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在我街进行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为指导,使我街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元岗街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组 长:莫沃明(街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邹彦庭(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鲁军(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胡正明(街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卢艳芬(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军(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马吴清(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侯 捷(街道调研员)
唐伯谷(街道副调研员)
下设竞争上岗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党政办,负责竞争上岗日常工作。
三、竞争职位
元岗街团工委副书记1名。
四、竞争人员范围
区属公务员管理范围凡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及具有公务员身份者均可参加竞争上岗。
五、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副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人员的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
2、参加2005年8月天河区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笔试并且成绩合格;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4、在本单位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满三年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7、年龄和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2007年7月31日。
8、符合任职回避制度。
六、基本程序
竞争上岗需经过笔试、民主测评、面试、组织考察,分别按30%、20%、20%、30%计入总成绩。本次竞岗的笔试成绩取2005年区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笔试成绩,占本次竞岗总成绩30%
(一)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街党工委经有关会议研究后,将竞争上岗请示及本方案上报区竞岗办审批,经区竞岗办批准后,在全区范围内公布本方案,并接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公布及报名时间为7天。符合本次竞争上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填表报名,区内其它单位同志报名需征得本单位的同意。资格审查由街党政办和监察室负责,审核合格人员多于本次竞岗职位数则进入民主测评程序。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等项进行量化评价,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对每位竞争者填写评价分数,取平均分数为竞争者民主测评得分。本街竞争者的民主测评在本街内部进行;外单位的竞争者除要参加我街民主测评外,还需在其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各占其民主测评的得分50%。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反馈本人。
民主测评在我街和竞争者各自所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均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评分数不满66分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民主测评合格人员多于本次竞岗职位数则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是由本人介绍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并就与竞争职位有关问题进行答辩。考官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及平时工作成绩进行打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街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作为竞争者演讲答辩的得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结束当天要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面试允许旁听,面试合格人员多于本次竞岗职位数则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四)组织考察
街党工委成立考察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鲁军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和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并按照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民主测评、面试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差额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但考察对象最多不得超过职位数的两倍的要求。对每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材料。街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考察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位竞争者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竞争者的组织考察得分。组织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五)任前公示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初定人选,并将初定人选在全区进行公示,公布其总成绩,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六)任职试用
由街党工委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发任职上岗通知书。试用期为一年。
(七)正式任命
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竞争上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本办法,并遵守下列纪律:
1、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
2、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考察情况、班子讨论情况等;
4、面试考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5、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我街竞争上岗工作必须接受区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街党工委或者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
元岗街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07年7月6日
关于《天河区元岗街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告》的补充说明
根据《公务员法》和《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穗天办〔2005〕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人事局同意,天河区元岗街科级领导职位在全区公开进行竞争上岗,现根据《天河区元岗街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告》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符合竞争条件的有意竞争者请填写《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注:《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可自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由所在单位于2007年7月13日下午5时30分前报送天河区元岗街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者公示三天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民主测评:在报名者所在的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民主测评。
三、笔试:不再组织笔试,以2005年8月区竞岗办组织笔试成绩为准。
四、面试:由参试者阐述个人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本人在竞争职位方面的专长、优势、能力和上岗后的工作设想、落选后的态度,并口头回答面试主考官提出的问题。面试结束当天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元岗街竞岗办根据笔试、民主测评、面试成绩,依据总分高低,差额择优确定考查对象并公布名单。
六、任职:按笔试、民主测评、面试、组织考察四个环节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任人选,在区OA办公自动化系统、街内张榜公布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区人事局决定,发上岗通知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称职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任职时间从上岗之日起计算)。不称职者,回原岗位工作,恢复原待遇。
***:《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元岗街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07年7月6日
(联系人:钟诗龙 林文格 联系电话:37080567)
***:
天河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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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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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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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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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学位或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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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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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科 员 | 年 月 日 | |||||||
副科级 | 年 月 日 | ||||||||
正科级 | 年 月 日 | ||||||||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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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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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 人事干部 有无查阅 本人档案 |
| 查阅档案人员签名 |
| 档案室工作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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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组织 人事部 门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 1、单位审批意见栏应详细填写为“同意×××同志参加××职位竞争上岗报名”。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区人事局,一份由街道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