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真诚服务情暖人心(图)
(图:海龙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服务)
蒋某来自湖南省蓝山县土市乡社背村,2001年来到广州打工,2008年开始从事建筑材料的搬运工作。2014年4月15日晚,蒋某接到房东林某电话,让他第二天到龙溪凤池村某处房子搬运建筑材料。4月16日上午,蒋某准时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工作,在搬运建筑材料的过程中不慎从房子二楼跌落,造成重伤,并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因治疗无效,蒋某于2014年4月20日上午在医院过世。
蒋某的家属得知消息后悲痛不已,怎么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死者已矣,料理死者的后事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蒋某的家属来到海龙司法所求助,司法所所长立即了解事情的始末,并对家属说:“我们一定会与房东及包工头沟通、协商,尽职尽责地帮助你们,合情、合理、合法的维护你们的权益。”司法所先尝试让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协商来解决死者家属的诉求。海龙司法所通过多种途经找到了房东和包工头,跟他们解释这次事故对双方的利害关系,并找出有关人身伤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条例,用以往类似案例跟当事双方进行解释和讲解,从法律的角度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房东与包工头依然不承认自己有责任。情急之下,司法所决定邀请荔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邓庭长参与调解。在这次的调解中,区法院庭长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向房东与包工头指出他们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提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过司法所的多次努力,最终房东与包工头终于承认自己有责任,可是他们的家庭也并不富裕,无力承担全部的赔偿,只愿意出一、两万元给予赔偿。蒋某的家属觉得对方的赔偿不合理,不能接受这次的调解结果。
虽然调解无效,但海龙司法所所长并没有放弃,他提议让蒋某的家属寻求法律途径,以打官司来解决问题。所长马上陪同蒋某的家属来到区法院,将写好的起诉书以及相关材料上交给法院立案。但由于蒋某的家庭经济困难,打官司必定产生不少费用,如聘请律师的费用、开庭的后续费用等,只会让他们的境况更加雪上加霜。所长见状先是安慰了家属,然后告诉他们不要灰心,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解决。这让蒋某的家属再一次看到了希望。于是,司法所立即根据他们的情况联系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并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
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接踵而来。虽然帮助死者家属申请到法律援助,但由于诉讼过程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蒋某尸体放在殡仪馆里每天产生的费用让其家属终日困顿不已,更别说坚持到诉讼结束后将尸体带回家乡去安葬了。对此,所长指引他们向街道递交申请,请街道出面先行垫付,以助料理死者的后事。同时,所长向街道领导汇报了死亡赔偿一事的处理情况,希望街道可以给予家属援助,帮助家属先度过这个难关。街道领导听后深表同情,同意由街道先借给死者家属两万块钱,解决他们的急需。
就这样,在海龙司法所的一次次帮助下,蒋某的家属终于可以带上蒋某的骨灰回乡安葬。家属们都流露出感激的神情,临走前还真切地感谢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司法所所长说:“虽然人在异乡,但依然感到家的温暖,谢谢你们的帮助。”
此次事件再一次让海龙司法所工作人员体会到外来务工人员遇到困难时的不易,也更加坚定了他们将为更多困难群体提供真诚、热情和耐心帮助的决心,从而让身在异乡的他们也能感觉到家庭般的温暖和幸福。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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