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1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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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政路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川主村6组 | 达州市达川区政路砼预制构件厂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48亩(约31996.8m2),建设钢筋混凝土管生产线3条,钢筋混凝土井盖生产线1条,预计年产钢筋混凝土管10000m、钢筋混凝土井盖600套。建设有生产厂房1栋,高12m,占地面积约2600m2,三面封闭,厂房内分区布置有生产作业区、钢筋笼制作间、原料堆场等。 | 1、施工期 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围挡隔离,洒水防尘,及时清扫,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收集后沉淀,回用作场地施工用水,不外排。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消声、隔声,距离衰减,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经收集后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废气:通过将整个生产车间设置为三面封闭式车间,生产区布置在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及除尘器收集处理搅拌粉尘,净化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布置在车间内,采取分区围挡措施,顶部设喷雾降尘措施。水泥筒仓通过安装仓顶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收集净化器处理。运输道路扬尘通过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减小道路扬尘产生量。废水:设置设备冲洗废水沉淀池2个,总容积不小于10m3,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车辆冲洗废水设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租用住房现有的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不外排。噪声: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先进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安装时基础加装隔振垫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交通噪声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废钢筋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做原料回用;沉淀池的少量沉砂定期清理后,做原料回用;残留的少量混凝土料,通过加强生产管理,每天及时收集返回至搅拌机做原料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袋装收集,定期外运至马家镇场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 相关部门文件:马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州市达川区政路砼预制构件厂建设“政路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