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社会公开采购2022-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采购需求:对局机关车辆进行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服务要求:
(一)中选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二)中选供应商必须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发动机大修不超过5天,其他维修项目2天内完成。如因同一故障经多次维修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
(三)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配件质保期为6个月),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中选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给我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中选供应商全部负责。
四、预算:每年人民币25万元,两年合计人民币50万元。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022—2023年)。
六、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车辆维修和保养目录里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综合楼209室
(三)联系方式: 020-34368625
八、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资质复印件:①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信息截图;②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根据评审内容(见下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方案。
九、供应商的确定
我局组织评审小组择优选定一家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正式通知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在本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中选单位,选定的供应商需配合完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购流程。
评分细则详见下方表格,综合得分等于各项评审内容得分总和:
十、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