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关于开展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广州市越秀区开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越秀区(含原越秀区、原东山区)接收安置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情况。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dva.gd.gov.cn/)、“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纸双面打印,或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五、申请材料清单
(一)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二)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三)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四)《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五)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六、越秀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办理指南
受理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由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办理接收安置手续,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领表方式及受理地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网上打印表格,也可到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地址详见***)。受理点同上。
现场领表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各街道领表地址一览表
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9日
各街道领表地址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领表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越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二楼 | 87607394 |
2 | 洪桥街 | 越秀区洪桥街27号二楼 | 83549042 |
3 | 北京街 | 越秀区惠福东路472号602 | 31058877 |
4 | 六榕街 | 越秀区六榕路129号三楼 | 83314656 |
5 | 流花街 | 越秀区人民北路696号103 | 86234512 |
6 | 光塔街 | 越秀区光塔路21号二楼 | 83342754 |
7 | 人民街 | 越秀区大新路257号 | 83300906 |
8 | 东山街 | 越秀区寺右北二街26号之一二楼 | 37596554 |
9 | 农林街 | 越秀区执信南路92号 | 37804395 |
10 | 梅花村街 | 越秀区梅花路6号2楼 | 38627706 |
11 | 黄花岗街 | 越秀区水荫路33号 | 87687779 |
12 | 华乐街 | 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 | 83599509 |
13 | 建设街 | 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8号首层 | 83717382 |
14 | 大塘街 | 越秀区东皋大道17号二楼 | 83851789 |
15 | 珠光街 | 越秀区珠光路112号二楼 | 83282862 |
16 | 大东街 | 越秀区永胜街45号二楼 | 83274169 |
17 | 白云街 | 越秀区白云路筑南大街8号 | 83854341 |
18 | 登峰街 | 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一楼 | 83501810 |
19 | 矿泉街 | 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 | 36376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