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4月13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2017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于6月7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整报〔2018〕20号)。审计组对我局财务收支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购买扫描仪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
我局对新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明确相关责任人,要求各处室(单位)在申请部门预算时一并填报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干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将局政府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把审核关,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整、准确、合规。
二、关于局属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的问题
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6月26日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下一步将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动态监控,定期按财政要求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三、关于局属事业单位“将事业基金作非税收入上缴”的问题
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深刻掌握非税收入上缴范围、程序和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整备保障中心等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事业基金、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所有经费支出均依法、合规。
四、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提前支付款项”的问题
为加强风险防范及合同支付管理,我局通过制度完善和加强审批管理,堵塞相关的管理漏洞。深入贯彻财政部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局内控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将经费申请、合同签订、合同报销等环节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并将支付条件嵌入到系统中,将是否符合合同支付条件作为重要审批环节进行管理,对于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一律不得支付报销。另一方面,在全局范围内加强财务知识宣传和培训,提升全员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五、关于“个别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
在审计发现问题后,我局立即进行了资产补充登记,目前该项资产已经完成入账。下一步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加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并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资产登记等工作,确保资产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
六、关于“6项微改工程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的问题
我局多次督促有关区抓紧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成立由街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跟进落实。目前,已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完成6项微改工程概算评审及确认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相关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规范有序推进。
特此公告。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