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李毅泉同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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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越府办〔2018〕29号
各科(室):
经主任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毅泉同志聘任试用期满,同意其任区总值班室副主任(八级职员),任职时间从2017年1月6日算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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