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18日起接受申报
5月18日至30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开放并接受来穗人员申请,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获得核定积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届时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积分制入学申请,录取结果将于6月底公布。
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并在增城区居住的来穗人员,可通过积分制入学为其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区教育局将根据符合规定的入学申请人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安排学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8日至30日,积分制入学申请。申请人获得核定积分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积分入学→增城区"或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zc.gov.cn)"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随迁子女信息、申请入学镇街、入学年级、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图片等)基本信息。
5月23日至31日,资料审核。入学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积分项目的审核结果。
6月1日至6月4日,查询入学积分和异议。入学申请人可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如对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里进行申诉,积分制入学系统将根据申诉结果重新计算积分。
6月5日至11日,公布积分排名。"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的总积分,供申请人查阅。以镇(街)单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增城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
6月15日,公布入围资格线和学位。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镇(街)积分制入学入围资格线和学位。
6月16日至20日,填报志愿。入学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人以居住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同一镇(街)所属的4个志愿学校。
6月30日至7月4日,公示录取结果。投档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制入学录取结果,公示期为7天。申请人可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增城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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