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7年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根据市政府、市委编办、省住建厅等相关文件,对我局权责清单作动态调整,现有审批事项共3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全部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根据相关文件,依法取消及下放23项,
2、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2017年窗口共申请受理约900项,其中:行政许可受理申请约150项、非行政许可受理申请约750 项,大部分实现网上申报,全部按时办结,审批时限双减半,约850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2017年立法计划制定项目,由我局起草。考虑到立法的严肃性和专业性,我局委托了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协助《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在此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今年2月底前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制定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等工作,初步完成《条例》(草案)的制定。3月7日,为了进一步论证《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实用性,我局组织召开了《条例》(草案)的立法论证会,邀请了5位专家、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及志愿组织代表参会,在整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并于论证会后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4月25日,《条例》(草案)在局长办公会上审议通过。10月25日,《条例》(草案)市法制局经过多次调研、修改,并送市政府审核。10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下阶段移交市人大进行三次审核。
2、为加强和完善揭阳市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和《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规定》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对2013年11月1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暂行办法》进行评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参与评估单位一致认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及内容符合现行房地产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该办法对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建议对《暂行办法》予以保留,同时将《揭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为《揭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3、针对我市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逐渐增多的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我局草拟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向有关单位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对社会公告征求市民意见,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市民代表关于增设电梯的听证会,对方案进行客观性、可实际操作性修改,该方案对增设电梯的加装申报程序、建设、使用、监管、业主协商等方面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市政府已于9月底印发《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并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今后将有效规范小区电梯加装行为,防范因加装电梯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委托编制《揭阳市市区给水专项规划》工作。为了更好地解决揭阳市区供水发展问题,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现代水平,满足城市发展的最新需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最新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揭阳市市区给水专项规划》,于10月23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11月3日在市住建局八楼会议厅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11月10日举行公众听证会。向市政府呈请审定。
2、委托编制《揭阳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文件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54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优化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有效解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揭阳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于10月23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11月3日在市住建局八楼会议厅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11月10日举行公众听证会,11月30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向市政府呈请审定,后再报省厅批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正确实施。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5人,全部持证上岗。
2、2017年,查处建设单位未经施工许可、图纸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的案件13宗,罚款共计139.86万元。今年以来受监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17年来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4件;共承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24件,主办8件,协办16件。建议提案涉及供水用水、污水管网、建筑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户外广告牌和市政桥梁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接到建议提案后,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提案、建议内容,研究确定办理答复科室以及办理答复原则。办理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各承办科室的科长为第一责任人,针对不同提案制定办理方案。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综合管理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在办理答复过程中,每份书面答复意见都反复修改,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受理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完毕,并已按规定格式,书面报送了主管机关、回复了建议提案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办结率为100%。
2、接受社会投诉监督。认真做好12345热线的受理及转报,2017年以来共接到130件,其中投诉83件,咨询38件,求助3件,举报3件,建议3件。对受理的投诉事件及时转送机关科室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切实协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好服务工作。同时,我局还通过揭阳建设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社会投诉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快速接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登记,及时向领导汇报,防止事态升级。2017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3件,直接答复处理7件,转办协助处理6件,没有拖延和失误现象发生。
(七)全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切实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法制研讨等各项制度,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有关公共法律及行业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
3、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参加2017年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共8人参加。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好局网站、两微一端等,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二)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检查频率,加强定期、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各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