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港口岸电等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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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揭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港口岸电等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5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府办
揭阳市发改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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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7:51: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