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县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的通知
肇庆市金晖富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怀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我县出租车起表价的申请》收悉。鉴于出租车行业成本的增加,为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营运,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价格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群众对出租车服务的需求,在市召开了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并平衡邻县的运价水平,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运价
1、起步价:起步价由原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白天和夜间执行同一标准。
2、公里运价:超过起步价计费里程(2公里)部分,白天每公里运价为2元,夜间每公里运价为2.5元。
3、回空费:按表收费的车辆行驶里程超过后,自动加收50%空驶回程费。
4、候车费:候车费(含延滞费)第一小时内30元,其中第一分钟免费,以后每超2分钟加收1元。候车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定价。
5、跳表方式:公里运价白天每行驶250米、夜间每行驶200米跳表一次,每次计0.5元。
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运价详见附表。
二、按表收费范围:东至南巴、南至怀集南高速路口、西至怀集西高速路口,北至怀集中学。超出上述范围的,既可以按表收费,也可以按包车费用计收(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而定)。
三、车辆的过桥、过道(渡)费由乘客支付、空载除外。
四、调整时间
本次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自2016年10月15日起执行,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30日为出租汽车计价器调表期。调表期间,已调表的,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未调表的,按原运价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城区范围内出租车必须按表收费,违者乘客可拒付车费,并进行举报。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做好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原怀集县物价局《调整我县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的通知》(怀价〔2014〕19号)同时废止。
附表:怀集县出租汽车运价表
怀集县出租汽车运价表
项目 | 价格 | 备注 | |
白天收费 | 起步价 | 7元/2公里 | 1、打表收费范围:东至南巴、南至怀集南高速路口、西至怀集西高速路口,北至怀集中学。超出上述范围的,既可以按表收费,也可以按包车费用计收(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而定)。 2、夜间时间界定为20:00时至次日7:00时。 |
公里运价 | 2元/公里 | ||
跳表价 | 0.5元/250米 | ||
候车费 (含延滞费) | 第一小时内30元,其中第一分钟免费,以后每超2分钟加收1元。候车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定价 | ||
夜间收费 | 起步价 | 7元/2公里 | |
公里运价 | 2.5元/公里 | ||
跳表价 | 0.5元/200米 | ||
候车费 (含延滞费) | 第一小时内30元,其中第一分钟免费,以后每超2分钟加收1元。候车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