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调整城西区开发建设项目征地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意见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调整进行论证,现将调整方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26日。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德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地 址:德庆县德庆大道房管大楼306楼
联系人:欧语桃 联系电话:0758-7786112
***: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德庆县城西区开发建设项目征地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doc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