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各级河长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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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为加强我县河流保护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50号)、《广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委办〔2017〕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广宁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我县河长名单有异议,请径向广宁县河长办反映,联系电话:0758-8669691。
***:广宁县各级河长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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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9:57: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