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成效明显
青岛市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成效明显
日期:2004-04-13|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3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备案工作日前结束,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有40名公务员受到不同处理,其中辞退6名,比去年增长一倍;待岗2名;行政处分32名,比去年下降3%。市级机关共有1696名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381名公务员受到记三等功奖励,比去年提高44.3%。
促成我市公务员队伍作风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去年大力进行机关作风整顿。此外,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作用比较有力。一是日常考核工作发挥了规范作用。2003年我市结合学习贯彻《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对1996出台的《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进行修订,把服务态度、工作效能、仪容仪表、学习创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细化,更接近行为规范的定位,将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方式归结批评教育、诫勉、待岗、辞退等几种方式。为抓好行为规范的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等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以暗访、电话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机关各部门的办公秩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处理,35个单位、72人次被通报批评,3名公务员被处分,其中1名处级公务员因上班时间玩游戏年底被取消评优资格。二是考核末位离岗培训发挥了警示作用。针对一些公务员存在能力弱、素质差、效能低、作风散等方面的问题,但年度考核又不能确定为不职称等次,采取离岗培训的方式给予警示。2003年我市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三个执法部门共对76名公务员进行了离岗培训,培训后进行双向选择、重新上岗。经***调查,绝大多数离岗培训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有明显改进。三是效能投诉电话发挥了监督作用。2002年开通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以来,对公务员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各部门做到投诉处理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结果挂钩,仅去年就有5名公务员因为投诉被查实,年度考核被取消评优资格。四是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发挥了约束作用。我市2003年建立了行政监察工作联系会议制度,11月份出台了《青岛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公务员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公开办事制等各项制度进行规范,明确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实施部门、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与承担、责任追究方式和责任追究程序等。从去年11月到今年一季度,共对43名公务员实行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公务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