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和信息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行政中心1号楼1103室,联系电话:0831-5722885,邮编:***53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全面落实“五公开”,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655条,浏览量超过328万次,新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等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县政府权威信息。二是做好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决策、执行公开,以及公众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信息发布,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6期、发布意见征集调查11期,对外公开结果反馈11期,结果反馈率100%。三是通过文字、图片、媒体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相关稿件15条(其中:文字解读7条、图片解读7条,视频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补正、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全年依法规范办理群众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依申请公开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机制,纳入公文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做到制作一件、公开一件、解读一件,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文件时效性。二是强化公文公开属性审核,严格审核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15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接入了“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无需注册便可以实现一号登录查阅网站信息、网民留言、查询留言答复情况、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件进度和办件结果信息等功能。二是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均需按要求及时备案录入系统。目前我县共有40个政务新媒体,2021年新增“魅力屏边”微信公众号;按程序注销“魅力屏边”微博号、因机构重组注销“屏山扶贫”微信公众号,强制注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批先建的“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抖音号。
(五)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常务副县长分工,明确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严抓好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日常监管,坚持每日工作群提醒、每季度通报突出问题,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巡查不足,平时考核有待加强;二是对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缺乏常态化指导监督;三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方面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日常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巡查,认真履行培训、指导、协调、督促职能,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二是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