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季度屏山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析
据调查显示:2017年1季度,屏山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770元,同比增加379元,增长8.***%,增幅排全市第八位。
一、1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构成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86元,同比增加236元,增长9.6 %,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4%,是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得益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提高,自去年7月起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和今年年初发放了绩效工资,使工资性收入持续增加;二是旅游业、工业园区的发展拓宽了居民就业渠道;三是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逐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经营净收入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1537元,同比增加105元,增长7.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2%,对拉动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作用明显。随着国家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三证合一、政府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户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居民创业积极性提高,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居民有所增加,经营净收入的增长,使居民收入来源过分依赖于工资和养老金的状况有所好转,居民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成为居民增收的新动力。
(三)财产净收入情况。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67元,同比增加25元,增长17.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财产净收入从去年起保持平稳增长,城镇居民红利、利息、房租收入等均有较好表现。
(四)转移净收入情况。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 379元,同比增加14元,增长3.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9%。随着离退休津补贴政策,低保户、贫困户保障力度的加大及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标准不断提高,促使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二、1季度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时,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随收入呈同步增长的态势。1季度,我县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为4489元,同比增长10.4%。八大类消费支出五增三降。一是生存型消费增长平稳,其中食品烟酒、衣着、居住和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分别支出1620元、321元、886元和531元,同比分别增长12.4 %、-21.7 %、56.2%和49.6 %;二是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速有所回落,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为 434 元、320元、276元和100元,分别增长0.6%、-29.3%、0.6%和-20.6%。
三、当前城镇居民增收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有限。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仍是我县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从1季度看,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分别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56.4%和32.2%;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非常低,只占3.5%。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有限,制约了其收入增长速度。
(二)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困难。虽然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随着各项政策的实施,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生活有了改善,但低收入家庭一般文化水平较低,技能水平落后,再就业压力大,多从事报酬较低的工作,收入增长缓慢。由于教育、房租、医疗等一些刚性支出同步增长,致使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仍然较为困难。
(三)收入增幅受政策影响大。居民收入增长主要靠政策性措施延续作用推动。1季度,我县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主要是由工资性收入拉动,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主要取决于政府的增资政策和财政收入水平,居民收入过于依赖工资收入,而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易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对收入的贡献率偏低。如果2季度没有新政策出台,城镇居民得到的政策性收入将维持在一个稳定水平,增量将逐渐减弱。
四、促进城镇居民持续增收工作的建议
(一)鼓励和支持城镇居民多渠道拓宽收入途径,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来源。一是引导城镇居民转变就业观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鼓励支持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二是加大创业培训的投入,提高居民创业能力,加强对创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自主创业积极性;三是通过增加融资渠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对居民投资、理财能力的培养,拓宽城镇居民收入渠道,使居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低收入居民可
支配收入。一是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服务;二是完善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援助、应急援助、社会互助等一系列制度;三是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实施有效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四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努力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县内企业化解困难,稳定经营和复工复产,稳定企业就业基本面;二是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最大限度地减少长期失业者数量,以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全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三是正确引导劳动者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 引导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