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赫丝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赫丝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1号金融科技大厦15C-1
法定代表人:崔梦帆
经查,深圳赫丝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徐英俊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段海苹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该单位现已搬离经营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南)社限令催告〔2020〕C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本局于2020年3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深(南)社限令〔2020〕C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局做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44284.44元,滞纳金4100.26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共计48384.7元(滞纳金计算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帐日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缴款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征收科核定)。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 李林、张中天,联系电话:26071657)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