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洛亥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中共珙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珙农领办〔2020〕9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镇2020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疾病防控严峻形势
2020年以来,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强度明显降低,所有疫区已全部解除封锁,生猪及其产品的调运频繁,但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防护、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当前我镇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仍然是以非洲猪瘟为重点。动物疫病防疫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养殖环境卫生及生物安全措施亟待加强完善,个别养殖场(户)防疫意识差,免疫密度及个别病种免疫抗体保护水平偏低,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不容忽视。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仍存在较大隐患。为此,各村(社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稳发展、防疫病为重点,扎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兽医卫生监管工作,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全面强化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持续提升兽医卫生风险管控能力,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狠抓落实、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
(一)严格疫情报告与处置
认真开展非洲猪瘟监测排查,继续执行非洲猪瘟零报告排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强化疫情举报核查,对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猪、隐瞒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可疑疫病,按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二)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总结前期防控经验,优化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我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企业(户)、屠宰企业等业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省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规定,落实查、禁、管、消、宣等关键防控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119号》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力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全链条管理体系,严禁泔水饲喂生猪。
(三)着力提升防控能力
按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要求,指导养猪场(户)特别是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严格落实管住车、守住门、把住料、盯住人、看住猪、关注邻等生物安全防控措施,改善防疫条件和环境卫生,主动加强防疫管理,建立完善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建设。
三、把握重点,明确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任务
(一)时间安排
分别在4月至5月和9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春、秋季相应动物疫病病种免疫和圈舍的消毒工作。其余时间内,母猪散养户与仔猪阉割防疫员联系,养殖业主与村级动物防疫员或农技服务中心联系,实施免疫,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继续实施自主程序化免疫。
(二)工作目标
1.计划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2)地方计划免疫病种: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狂犬病。
2.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 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同时,按规定做好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3.免疫动物种类及病种
(1)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进行 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2)牛、羊:分别进行O型、A型口蹄疫以及小反刍兽疫免疫。
(3)猪:进行猪O型口蹄疫、猪瘟和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
(4)犬:进行狂犬病免疫。
四、强化举措,抓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切实抓好春、秋季集中普免和仔猪阉割免疫,夯实防疫基础
1. 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按照***确定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要求,要坚持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动物防疫管理工作职责,充分落实养殖者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按照珙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珙县动物强免疫工作程序和要点》(珙农函〔2020〕22号)的通知,结合当地实际,选择恰当方式对辖区内的应免动物进行相应病种免疫和圈舍的消毒工作,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使动物防疫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 转变工作导向,调整工作重心,强化政策宣传。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策略及重点从有效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一是要继续实施家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及家禽禽流感等强制免疫和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等地方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统筹做好常见病和新发病防控。二是逐步推进实施布病、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净化工作,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进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实现逐病、逐场、逐区域净化。三是在做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和地方性动物疫病普免和监测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先打后补政策落实、免疫效果评价及执法监管。因此,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到农村广大养殖农户和规模业主,提升政策的知晓度,促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扎实开展。
3. 严密组织,集中开展免疫工作。按照养殖户自主免疫、防疫员到户指导免疫、防疫员入户免疫三种方式,分步推进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由村组干部带队实施养殖环境消毒灭源工作,原则上一组一本免疫档案(犬只免疫档案一村一本,由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印章确认),记录每组农户动物集中免疫、消毒等落实情况,由村民小组长在免疫档案首页签字确认,整村集中免疫、消毒工作结束后,各村民小组免疫档案交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印章确认,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继续坚持生猪123(1次2针同步接种猪瘟、猪蓝耳病、猪口蹄疫3种疫苗)免疫技术在仔猪阉割免疫和生猪春、秋季普防工作中的应用,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其他地方计划免疫病种的免疫和消毒工作。
4. 强化督导检查和抗体水平监测。结合防疫目标考核,及时组织对春、秋防工作和仔猪阉割基础免疫工作措施落实及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特别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科学评价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筑牢保护屏障。
(二)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常发动物疫病防控
深入贯彻《四川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要求,强化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优先病种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严格落实监测、隔离、扑杀为主的布病、结核病净化措施,严防疫病传播扩散。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狂犬病免疫、监测和扑杀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对辖区至少开展一次犬只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农村犬只免疫密度不低于90%,高发地区和城市犬只免疫密度达到95%,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弹。同时,统筹做好猪伪狂犬、猪丹毒、猪肺疫、仔猪腹泻、山羊痘、犊牛副伤寒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稳定控制。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结果的分析应用
以畜禽养殖、活畜禽调运与市场交易为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并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要定期组织对动物疫情信息和流调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会商,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安全供给
深入贯彻《四川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