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龙头所积极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活动
夏季来临,雨量增多,气温回升加快,野生蘑菇进入了生长旺季,也是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办实事、守安全、护生命的实际行动,近日,长宁县市场监管局龙头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在辖区广泛开展了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活动,严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及时警示,宣传有速度。该所根据辖区具体实际,第一时间发布或转发《预防夏季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警示》等提示信息,提醒广大群众“珍爱生命健康,谨防蘑菇中毒”,使“不采摘、不买卖、不加工、不食用”野生蘑菇成为大家的行动自觉。
二、线上发力,宣传有广度。该所充分借助《长宁发布》《大长宁》、长宁县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等线上网络平台,通过工作和监管服务对象微信群、QQ群、个人微信朋友圈等,大力转发《食品安全五大要点》《预防食源性疾病》《预防食物中毒》《常见毒蘑菇,防止蘑菇中毒》等安全知识,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线下发动,宣传有效度。该所通过拉横幅、发放防止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单、现场答疑、出动流动宣传车、***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全面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效度,力争宣传广覆盖、无死角。
通过系列宣传,该所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介绍了野生蘑菇中毒的风险、危害和早期处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野生毒蘑菇的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使“不采摘、不买卖、不加工、不食用”野生蘑菇更加深入人心。
截至目前,该所共悬挂横幅3条,发放防止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单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5个次,出动流动宣传车8台次,入户宣传150余家次,张贴警示标语30余个。(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