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水上交通监管模式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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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我县从2005年起,水上交通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连续7年实现“零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成功做法与经验,被省安办、省安监局编印成安全生产简报在全省推广。蓬安县大力加强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推行安全责任、教育、监管、考核“四加模式”:即安全责任“纵向+横向”、安全教育“正面+反面”、安全管理“日常+抽查”、奖惩机制“重奖+严惩”。采取以乡镇安办牵头,各村之间、各系统之间的配合联运机制,蓬安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连续监管安全责任体系;有船舶的各乡镇均分期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水上安全、防洪渡汛、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业务培训;有船舶乡镇均聘请水上安全监管签单员进行日常监管,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和安全事故台账,并限期整改。由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和“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落实,有效遏制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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