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严抓会风
2013年以来,蓬安县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加强会风建设,严格会风考核,以会风的转变促进工作作风和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严明会议纪律。凡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参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会者,应事先向会议组织单位说明原因并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严禁未经批准由他人代会替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事先向会议组织单位说明原因。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电话,随便进出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县目标办将会议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会议纪律的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的参会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的平时考核内容。
截止2014年1月,对违反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纪律的37人次责令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了书面情况说明(检讨),并按0.5分/人次分别扣减了12个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