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移局十不准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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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2日发表
为确保精准扶贫攻坚做到“六个精准”,预防单位和个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扶移局制定“十不准”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
一、不准干部包办代替,违规确定贫困户。
二、不准在申报、审核过程中,吃拿卡要,刁难贫困户。
三、不准滥用职权,优亲厚友,打招呼,走后门,擅自拆户、分户。
四、不准漏报,瞒报,谎报贫困户真实情况或编造虚假数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
五、不准插手项目建设,指定施工方或材料供应方。
六、不准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和增加工程量,打乱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七、不准虚列、冒领贫困户贷款和财政贴息等资金。
八、不准随意提高扶贫贷款门槛、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不准将到户扶贫资金抵扣其他公益设施建设集资款。
十、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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