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多扶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2015年,家住东太乡天马山村的村民赵辅与妻子在本村承包了一水库养殖鱼类。2019年,天马山村村委会接到上级有关文件,需对赵辅承包的水库进行整治施工,但是双方一直就水库整治期间赔偿费用协商不下来。故村委会施工遭到赵辅的阻止,双方屡次发生冲突,眼看矛盾不断升级,天马山村村委会找到我所请求调解。
多扶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纠纷的详细经过后,亲自去东太乡天马山村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刘红的亲自主持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天马山村村委会补偿赵辅水库中鱼类共计3万元;二、赵辅在签订协议后15天内,将水库内的鱼捞出,并自行进行处理,同时必须达到施工队伍的正常施工水位;三、原承包合同继续有效,承包期至2021年3月,水库整治后,仍由赵辅继续承包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