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全力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阆中市委、市政府始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见效。截至2019年3月,阆中8条市级河长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较2017年河长制工作启动时提升24.5%。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站位高度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成立由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4位县级领导、77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 417位村“两委”负责人分别担任市、乡、村三级河(段)长,人人有责、人人明责、人人负责。二是强化常态巡河。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乡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段长一天一巡察“三个一”调度机制,确保问题发现在河边、研究在河边、解决在河边。截至目前,阆中县、乡、村三级河段长一线巡河达30万余人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500余个。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县乡两级工作方案,建立准确详实的河流信息名录,逐一完善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项清单”,不断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巡河督察、约谈通报等制度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二、突出重点难点,强化整治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在辖区内河湖岸边显著位置,新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宣传牌200余块;规划新(扩)建乡镇(聚居点)污水处理站68处,在构溪河、长滩河场镇聚居区新增11台一体化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在各乡镇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各村社和道路沿线均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站,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理转运,实现垃圾收集率100%;大力开展水源地专项整治,完成沙溪城市饮用水源地搬迁,加快实施总投资20亿元的古城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面解决城市和部分乡镇污水治理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推广秸秆腐熟返田等综合利用,开展农膜、废旧包装袋拾捡和集中处置工作,积极防止污染危害;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对各流域禁养区内需关停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户)全部完成关停或搬迁,对非禁养区内需治理的养殖场(户)分类施策、全面整治;投资3亿元,大力实施群众反映强烈的七里马家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4.3公里;投资2600余万元,大力实施古城沿江排水口整治工程,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三是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修复。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对涉河建房以及升钟湖区域内非法水上建筑全面拆除取缔;深入推进砂石经营体制改革,超过60%的设备落后和环保要求不达标船舶被清理,砂石料场码头从78处减少到18处,零星砂石码头实现全面复绿复垦;扎实开展水电站综合调查评估和生态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取缔、关停4座小水电站,完成金银台、沙溪电站等四个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加大江河治理力度,累计完成投资1.9亿元,实施嘉陵江干流防洪堤、河溪关堤防等江河治理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有效促进了辖区内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
三、坚持多措并举,加大保障强度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将河长制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力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仅2018年落实河道保洁、生态补偿、平台建设、方案修编等工作经费达1160万元。同时,将河道保洁员纳入脱贫攻坚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聘请155名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担任河道保洁员或巡查员。二是强化氛围营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建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聘请“民间河长”“校园河长”“记者河长”,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河长制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河湖管护信息化,委托联通公司开展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五是强化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和环保专项执法,依法处理违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水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