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2021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2021〕12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认真落实劳务报酬发放要求
劳务报酬发放情况是评价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所承诺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进行发放。请你们详细制定劳务报酬发放方案,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足额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发改赈〔2020〕481号)文件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和完善从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在验收报账时呈报区发改局和财政局。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在项目实施期间,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项目推进滞后要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二是要限期完成任务。必须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务必于2021年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强化项目资金和质量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坚决杜绝豆腐渣和半拉子工程,确保建成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
***:嘉陵区2021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8日
嘉陵区2021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