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元市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方便、快捷、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特编制《广元市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分类
广元市扶贫开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7类:
1.机构信息类。主要包括局机构概况及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科室)职能和直属单位等相关信息。
2.人事职称类。主要包括局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及任前公示、任职通知、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公示及人员进出及退休情况等事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公开年度报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3.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局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成效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4.财务经费类。主要包括局财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有关信息。
5.政策文件类。主要包括扶贫开发工作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程涉及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方面的政策分析解读,以及其他政策文件等。
6.政民互动类。主要包括局长信箱公开及办理结果,在线调查与征集、阳光政务公开、信访事项办理公开等。
7.其他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类等),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二)公开方式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在主动公开的范围。广元市扶贫开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广元市扶贫开发局网站发布,同时可辅以下一种或者几种形式:
1.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2.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3.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载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广元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是广元市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办科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局办公室受理《申请》后,根据业务范围和职能,将申请分送有关科室或相关负责人办理或答复。
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博文街61号
办公时间:8: 30-12: 00、14: 30-18: 00
联系电话: 0839-3266022
传真号码:0839-3268048
邮政编码: 628017
电子邮件:2287455674@qq.com
(二)信息申请的提出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广元市扶贫开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在广元市扶贫开发局门户网站并填写《广元市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广元市扶贫开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广元市扶贫开发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和办理,对依法公开的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
广元市扶贫开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市扶贫开发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广元市扶贫开发局有关科室或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广元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机关纪委举报。
局办公室举报电话:0839-3266022
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839-330725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广元市扶贫开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