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增加广元市东部新城集建区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指标建议的回复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增加广元市东部新城集建区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指标建议的回复
王家平等16位代表:
您们在人大会议上提出《关于增加广元市东部新城集建区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指标的建议》(第78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组织科室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代表们提出“在《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的编制集建区15.4平方公里方案的基础上。增加约9平方公里集建区的规划用地面积,其中长坝白鹤山庄约1平方公里,杏树食品工业园区约0.65平方公里,家居产业城(包括拓展区、商服和居住配套、物流组团等)约7.35平方公里”的建议着眼于广元东部新城建设,是对全市抢抓机遇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认真思考后提出的集体建议。对此,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各位代表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案已通过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正在抓紧编制中。昭化区元坝镇已纳入广元中心城区东部新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也正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以及人口、经济、产业发展等情况,研究东部新城集建区规模和空间布局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等上行规划进行对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认真考虑各位代表的建议,全力支持广元市东部新城建设,全力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力量。
希望您们继续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