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见成效
市委市政府督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督查落实整改
确保环境治理见成效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快速、有效开展,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管理,3月9日,由市委督查室、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和市农整办组成的督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省道318沿线、船山区和安居区等部分乡镇督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近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情况,督查组一行重点对省道318沿线环境治理、城郊接合部和部分城镇环境治理工作进度等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台账、录像存档,并及时与所在乡镇沟通,对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督查组指出,自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各区(县)园区、乡镇、村(组)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村民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加强,农村环境逐步改善,但与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此次督查发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存在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基础设施不完善、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区(县)园区要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针对环境治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做到整改见行动、见成效。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掀起环境治理热潮,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督查组表示,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不定时地开展督查暗访,看整改落实情况,对动作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督查组一行还将前往射洪县、大英县、蓬溪县等地,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