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5年4月13日至4月26日对船山区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4日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升思想认识。7月14日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专题部署会和全区动员会,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危害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切实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郑备牵头,区委副书记、区长曹斌及相关区委常委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区委常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
(三)细化整改任务。制定下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船山区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5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举措和要求,将整改任务分解到7名区委常委、47个主要责任单位,分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巩固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实行台账管理,区建“总账”、牵头部门建“分账”、具体承办部门建“子账”。
(四)强化***督办。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全区成立6个整改督查组,各由1名区委常委牵头,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汇总、一周一通报”,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诫勉约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督办。
(五)注重拓展延伸。坚持“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诫勉一批、建制一批”,强力正风肃纪,整改期间开展各类巡查7次,查处各类作风纪律问题21件。着力建章立制,新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在编不在岗人员处理实施意见》等17个制度规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力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谋利的问题。组织全区副科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线索彻底大排查,积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核查各类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计、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拓展案源,增强办案合力,立案查处项目违规招投标相关责任人5人。
二是认真整改随意变更规划设计的问题。深入排查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规划设计未完全实施的2个项目和未完成规划的5个项目终止合同,确保规划设计不重复,规划费用不浪费。开展规划编制和修编专项整治,重点对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龙凤新城等规划编制设计、乡镇规划编制设计、新村规划编制设计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建立规划编制和修编情况汇总台账。印发《关于印发深化改革构建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坚决杜绝重复编制、重复修编、随意变更的情形发生。
三是认真整改一些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对违规拆分项目、邀请招标的问题进行查处,立案调查2人,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及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认真整改虚增工程量的问题。全面排查陶家湾水库上游河道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违规增加工程量的1个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深挖细查,对3名直接责任人立案调查。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的问题
由区金融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领导干部参与非法集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区政府“处理和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设立举报箱,执法执纪机关加大融资类案件“案中案”挖掘力度, 认真收集梳理问题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区纪委已对一名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在融资公司违规兼职领酬问题进行立案,并将摸排到的大英县一名领导干部在投资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的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
3.关于“一些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问题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深挖细查腐败案件,对涉及违纪违法相关人员坚决一查到底。全区查处2起行业部门系统性腐败违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1人,纪律处分7人。二是全面健全抓早抓小机制。对财政、住建、环保、教育、交通等部门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整改问题200余个,组织处理2人;加大重点部门审计监督力度,对5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编发案件通报4期,开展廉政党课活动50余场,组织案发地民主生活会6次,廉政谈话70余次。三是完善系统治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资源节约、土地等资源交易、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
4.关于“苍蝇式腐败突出”的问题
构建“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一套化解措施、一套调查方案、一个限期办结时间”的信访办理机制。综合运用12580平台接访、来访来信受理、下访座谈、网络受访等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实行月分析、季排查,受理信访件111件,已办结99件,其中转立案12件26人,准时办结率、信访群众满意率、成案率大幅提升。按照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涉及民生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巡视以来至9月底,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3件,党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5.关于“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一些班子成员重经济、轻反腐,‘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2015年以来20余次听取专题汇报,6次作出批示,30余次廉政谈心谈话,5次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二是严格“一岗双责”。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化,要求每半年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每季度督促指导不少于1次。三是强化考责问责。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考双报告”,出台《船山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实施办法》《船山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目标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年度述责述廉、定期约谈、民主评议等手段逗硬考责问责,2015年4个单位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一票否决”,2个单位的2名责任领导被“一案双查”,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
6.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查案力度不够,执纪问责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从6个方面细化22条具体措施;开展会前学纪、“清风讲堂”、跟案培训、上派锻炼、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二是聚焦主业主责。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办法,对7名分管招投标、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其他业务工作的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和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纪检监察室从1个增加到3个,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年轻后备干部全部纳入办案人才库。三是全面强化“双重领导”。实行区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述责述廉、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从严管理纪检干部,对2名违规纪检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四是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多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2015年1-8月,全区立案查办56件,党政纪处分41人,案件总量同比增长107%,其中大要案件28件,同比增长17%,移送司法处理7人,同比增长75%。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
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严重”的问题
加大违规配置和使用公务用车查处力度,查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2起,纪律处分3人,解聘1人,诫勉谈话1人。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公车“三定”管理,按照人员编制管理标准从严管理公车编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管理制度。严格用车纪律,明确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固定用车,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参照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核定国有平台公司车辆编制31辆,彻底规范国有平台公司车辆,确保车辆整治成果不反弹。
8.关于“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有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一些干部作风漂浮,上班脱岗、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执纪问责。采取公开举报电话、组织明察暗访等措施,重点对2014年10月市纪委规定出台以来全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先后查办违规操办喜宴、收受红包礼金等4件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党纪处分3人(其中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1人。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出台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的制度,规定各级各单位必须开展会前学纪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十八大以来我区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公开通报,以案明纪,杜绝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查处上班脱岗、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违规违纪问题,督促各单位完善请销假、上下班考勤、去向登记等制度,用制度严防纪律涣散问题反弹。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9.关于“‘三超两乱’问题严重,机构编制管理混乱,违规设置园区、指挥部等机构、重复设置领导职数”的问题
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空编进人报批、减员备案、干部选任职数预审制度,严格机构和干部职数设置,对各级各部门“三定”方案进行分级修订,对机构设置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撤销7个临时设立的园区、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免去6名交叉任职的领导干部兼任职务。出台《遂宁市船山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船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定期排查机制,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管理。
10.关于“任人唯亲问题或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从提名库中选拔干部。严格选任程序,严把动议关、考察关、程序关,着力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选任工作新常态。建立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备案制度,对帮忙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建立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分析研判、经常性调研分析制度和实名制推荐干部制度,制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加强选任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建立干部选任“三色”预警机制,全面推行“一评议、两公示、两核查”和全程“放下”制度,严防带病提拔。
11.关于“一些‘三重一大’事项酝酿不够充分,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一些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重要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不研究,甚至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一是严格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属于应由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通过会议方式讨论确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同时不得以会议纪要的方式代替法定权限和程序。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监督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或者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涉及保密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利用船山专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三是严格区委常委会待议议题报送流程。明确常委会议题提出领导和议题材料主送单位,强调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常委会待议议题在正式上会前汇总分送常委审阅,确保出席领导会前能充分审阅相关议题材料、会上能充分发表意见,推进区委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方面
12.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够,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政府负债严重”的问题
对区本级、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锁定余额。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船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举债监管工作,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加快债务化解进度,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和201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切实降低政府债务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13.关于“棚户区改造缓慢、拆迁群众安置不及时”的问题
组织乡镇、园区对人口数量、拆迁安置面积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将中国西部物流港、龙凤新城、观音湖安置小区建设任务细化到各年度。深入细致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加快正在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拓宽安置渠道,缩短安置周期,确保棚户区和被拆迁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14.关于“招商引资水分大等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全面盘点区内签约项目,对有能力开工的项目加大***服务力度,全力提供要素保障,对无力建设的项目按协议启动退出机制,盘活土地存量。创新考核机制,考核指标由2014年的12项缩减为2015年的11项,提升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到位资金在考核中占分比例,杜绝一味用项目投资体量考核招商实绩的传统做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推行服务企业“一站式”制度和行政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坚持县级领导带头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每月促进招商工作,每月2次项目调度,每月专题研究企业服务问题,每季度开展银政企对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围绕解决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11项专项整治
(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活动、土地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工程建设实施行为、工程变更和审批程序、政府采购程序和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整改。对2010年-2014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285个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纠正违规行为5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1份、停工通知书2份,处罚3例在质量安全和人员不履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我区在加大整改的同时,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制定《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由区发改局牵头制定《船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由区审计局牵头制定《遂宁市船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治本力度。
(二)开展民间投融资问题专项整治。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从39个单位抽派180余名工作人员,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引导组、现场处置组、专案工作组以及10个进企业工作组,建立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处置工作。目前,全区已掌控辖区内风险融资企业18家,截至2015年8月底,18家风险企业累计回笼资金53718.5万元,按协议分项目兑付出资人本息43290.5万元,涉及出资人5591人;企业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以房抵资82户;市、区公安机关已对我区7家风险企业立案侦查、移送起诉,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批准逮捕3人,移送起诉11人,涉案金额28亿余元。
(三)开展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把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或以会议费、劳务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等七种形式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列为整治重点。全区各单位逐一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自查面达到100%。对30个重点单位的账务处理、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30%,督促整改出纳现金管理公私不分、日常现金库存较大、违规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6个,查处私设小金库的典型案件1件,收缴涉案金额69万元,党政纪处分4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防范“小金库”问题发生。
(四)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毒”问题专项整治。全区共6041名党员干部签订《不参赌涉毒承诺书》;对2011年以来被区公安分局处理的“参赌涉毒”人员进行系统清理,排查是否具有党员干部身份,是否进行纪律处理等情况。2015年,我区共查处4件党员干部“参赌涉毒”案件,纪律处分7人。
(五)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七类问题列为整治重点,明确了加大线索排查、加强纪律审查、严格执纪问责、注重源头预防四项具体举措。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专项巡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拉网式排查梳理基层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主动消化存量线索,集中突破并公开通报曝光一批重点案件。通过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大起底”,搜集线索4条,全部转立案,党政纪处分3人,1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开展违规超标配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采取公开拍卖一批、封存管理一批、清退划转一批的方式,对2012年以后超标准购置、县级领导干部违规借用的车辆6辆进行公开拍卖,对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借用国有平台公司的车辆30辆退回国有平台公司,对17辆违规借用、换用车辆按照“空编划入、无编退还”的原则按程序划转。
(七)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行全域书面承诺,充分利用《廉洁船山》《船山专刊》、船山电视台、船山廉政网等平台加强教育引导,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廉政短信提醒活动,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全方位进行系统治理。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红包礼金共计196600元,立案查处6件,党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八)开展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充分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党群亲”服务群众信息平台资源,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巡视以来全区组织专项督查6次,查处上班脱岗、值班不到位、长期旷工等违规违纪问题31个,组织处理4人,通报曝光2人,约谈“一把手”23人、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16人。制定《船山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督促各单位完善请销假、上下班考勤、去向登记等制度,用制度严防纪律涣散问题反弹。
(九)开展“三超两乱”及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细化为“三超两乱”“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选人用人”4个方面整改内容、12项整改措施和39条工作要求,做到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五明确”。对全区76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撤销5个事业单位、7个临时设立的机构;免去6名交叉任职的领导干部兼任职务,停止执行85个超规格配备的领导职位。
(十)开展政府负债严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政绩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偿债等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清理存量资金、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落实偿债资金,严格按计划偿还政府债务。推广PPP模式,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十一)开展征地拆迁安置等遗留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拆迁安置房迟迟未完工以及社保未落实等民生问题。梳理园区征地拆迁类信访及历史遗留问题1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进行摸底,所涉油房街小学改扩建项目,目前一期已完成拆迁安置,已拟定二期新建方案,正按程序报批。组织乡镇、园区对拆迁群众社保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已制定社会保险参保实施方案,已筹集参保资金1.08亿元,现已转入社保基金账户。
四、坚持力度不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经过2个月的努力,我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区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系列***精神、《***巡视工作条例》,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针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着力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自即日起1个月内)。联系电话:0825- 2249016;邮政信箱: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55号A-821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政编码:629000;电子邮箱:snscsqjw@163.com。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