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推进石斛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为贯彻落实省委“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产业革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要求,为引导鼓励企业、合作社、个人等林业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全州林业产业建设,加快推进我州石斛产业发展,让林业在助推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建设美丽宜居环境中发挥更好的作用。结合黔西南州实际,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黔西南州乡土珍贵树种苗木培育及林下石斛种植“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9〕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对在我州境内建设林下石斛基地的企业、合作社和个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400元/亩(州、县财政各承担一半)的标准进行奖补。该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个人等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林业在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建设绿色家园中的重要作用。
文件链接:http://www.qxn.gov.cn/ViewGovPublic/GovFiles.2/244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