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社矫处副处长林红梅一行到黔西南州检查督导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省司法厅社矫处副处长林红梅一行到黔西南州检查督导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10月19日至20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副处长林红梅一行到黔西南州检查督导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州司法局副局长龚飞燕、社区矫正科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兴义市司法局和贞丰县司法局,木贾司法所、桔山司法所、永丰司法所、珉谷司法所进行检查,采取实地查阅文字材料和工作档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此次检查,林红梅副处长对黔西南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她指出,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机关新增加的一项职能,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来不得半点虚假。一是要严格按照矫正工作程序来操作,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手续和程序,规范档案管理。特别是推进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及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要抓紧抓实按时完成。三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水平。四是要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上下功夫,教育学习的内容要有计划、有针对性,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坚决杜绝脱管失控现象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出任何问题。
图为检查组一行在贞丰县实地查看
图为检查组一行在司法所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