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关于开展留守老人集中赡养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龙县有农村留守老人2433人(2015年排查基数),其中60-69岁有14***人,70-79岁有872人,80-89岁有88人,90-99岁的有8人(男性3人,女性5人),100岁以上1人(女性1人)。其中:健康、能劳动、能自理的有1769人,基本健康、能自理、不能劳动的有352人,老、病、残,半自理的有296人,老、病、残,不能自理的有16人。
一、留守老人集中赡养工作推进情况。2017年6月28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关于贯彻孙志刚省长、省第八届督导组在我州督导脱贫攻坚***和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县脱攻指发〔2017〕6号)要求,在这次反馈会上,孙志刚省长、省第八督导组在我州督导脱贫攻坚***中明确指出:“做好留守老人的集中赡养工作,尽可能解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7月上旬,县民政局组织起草《安龙县留守老人集中供养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7月11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商,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18日,印发各镇(街道)广泛征求意见。
二、推进留守老人集中赡养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现行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起草过程中,通过与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汇报对接,目前,省、州两级民政部门还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指导意见。二是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除万峰湖镇养老服务机构项目还在申报过程中外,其余8镇(街道)有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8个,建设床位总计242张,全县有特困供养人员617人,其中,集中供养207人。三是加重经济负担。实行集中赡养后,一定程度上会加重留守老人家庭经济负担。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