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档案局强化作风,稳步推进大法治建设工作
为全面完成2017年档案“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兴义市委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关于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法治办【2017】3号)要求,紧紧围绕中共兴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3月兴义市大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法治办【2017】4号)精神,兴义市档案局立说立行,以严谨的作风,精心安排部暑,脚踏实地推进依法治档及档案“大法治”建设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和职工例会,认真研究“大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房元泽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显美、吴从金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基地)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业务股,张显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丹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日常事务,为“大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人员保障。
二、精心部署,明确职责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原则,将“大法治”建设工作由原来的人秘股划归到具有执法职能的法规业务股承担,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狠抓工作中的各项指标的具体落实。
三、深入学习,夯实基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贵州省档案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重点要求局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尤其要熟练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贯彻落实好档案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档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不断深入。
四、强化作风,稳步推进。市档案局要求“大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心系党的事业,心系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克服困难,发扬兰台人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认真制订好各阶段的工作计划,认真领会好中共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建扶贫・依法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法治【2017】1号)精神,紧紧围绕《兴义市档案局“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脚踏实地开展工作,全面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的目标任务。(曹仕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