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
1月13日,黔西南州兴义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工作推进会。兴义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发改局、财政局等69个部门以及26个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民宗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谢娜主持。
会上,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玉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青松作了***。市教育局、万峰林街道办事处、南盘江镇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全市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寓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街道办事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观教堂,大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工程,确保如期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会议强调,开展好创建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二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市创建办的协调指导作用,将创建工作纳入2017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创建工作。各部门要尽快成立创建办,明确人员、经费和设备,明确创建主要目标、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做到“月有安排、季有小结、年有总结”。二是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需要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市创建办要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责任分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