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司法局召开机关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2016年12月19日下午,兴仁县司法局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召开了机关党员党性分析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机关支部书记庹改同志主持。
为开好本次会议,会前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在认真学习有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照平时收集和整理群众所提的意见,结合本人所承担的工作,认真回顾、对照检查,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并充分准备为其他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同志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提出整改建议,主要议程有三项:
一是支部书记庹改同志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是每位党员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在会上各自汇报了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敢于暴露自已的真实思想,互相交流意见和开展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和积累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成绩奠定了基础。
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发放《兴仁县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表》,通过民主测评,全体党员均为 “合格”以上。
通过此次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同志找出了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查找出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主要精力凝聚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来,提高了支部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每个党员决心高标准、严要求履行好岗位职责,创新工作,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